作者:潘愷蘭
經文默想:
約翰福音8章1-11節
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;耶穌卻往橄欖山去,2清早又回到殿裏。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,他就坐下,教訓他們。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4就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。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6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8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9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10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11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!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
在50年代,有一位單親媽媽找了一份工作養活家人,那是一份打字工作。唯一的問題是她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打字員,經常都打錯字,於是她想方設法要掩蓋錯誤,最終她發明了塗改液,一種可以掩蓋錯字的白色液體。只要將塗改液塗抹在打錯字的地方,等到乾了之後,就可以在上面重新打字,像未曾出錯一樣。
耶穌以一種無與倫比的方式來處理我們的罪──不是掩蓋,而是完全的赦免。在約翰福音8章的開頭,提到了一個因通姦而被捉拿的女人(3-4節),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那時,文士和法利賽人要看耶穌如何對待這名犯罪的婦女。當時的律法規定,這女人應該被人用石頭砸死。但耶穌並沒有按照律法的規定處理這犯罪的女人,祂只是提醒大家,所有人都犯了罪(參閱羅馬書3章23節),並且宣布,凡是未曾犯罪的人就可以「拿石頭打她」(約翰福音8章7節)。結果,沒有人敢用石頭砸這名婦女。
耶穌給了這名婦女一個新的開始,不定她的罪,並囑咐她:「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」(11節)。耶穌赦免了她,塗抹她的過犯,要她以新的方式生活。因著耶穌的恩典,我們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重新開始!
回應詩歌:
怎能如此
我也不定你的罪
回應經文:
以賽亞書 44:22
我塗抹了你的過犯,像厚雲消散,我塗抹了你的罪惡,如薄雲滅沒,你當歸向我,因我救贖了你。
使徒行傳 3:19
所以,你們當悔改歸正,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。
回應與反思:
耶穌和祂的赦免如何在你的生命中寫下新的一頁?這將如何幫助你對待犯了罪的人?
禱告:
耶穌,感謝祢洗淨我的罪,求祢幫助我,能倚靠祢活出更新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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